新冠肺炎的輕微症狀
新冠肺炎常見的症狀就像感冒一樣,與呼吸道感染的症狀相似,包括:
發燒 咳嗽 倦怠 肌肉酸痛 頭痛 拉肚子 食慾不振 失去味覺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新冠肺炎的患者出現呼吸困難、呼吸急促、沒有劇烈運動也會喘氣等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 我是 COVID-19 確診個案,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感染了新冠肺炎,在家中靜養期間,請注意以下十點,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1. 大部分的 COVID-19 感染者症狀輕微,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為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請你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5. 若出現發燒症狀,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
6. 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請立即聯繫 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
7. 請依指示就醫,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 請家人準備食物和飲用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 電話連絡你的密切接觸者(在你開始有症狀發生的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請他們進行自我隔離與健康監測。
如果你發現自己與新冠確診個案有接觸,請留意以下十點,保護自己和家人,避免疫情擴散:
1. 如果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有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5.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 COVID-19 的相關症狀,如:發燒、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6. 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請立即聯繫 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
7. 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但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 請家人準備食物和飲用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 如果你不是密切接觸者,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14 天,如有疑似症狀,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
如果很不幸地,你的家人或同住者有 COVID-19 確診病患,在尚未安排住院前,可以這麼做: 照顧病患
1. 提供確診病患生活所需,提醒他們多休息與飲水,可視醫囑服用藥物,或於發燒時服用退燒藥劑。
2. 大多數病患為輕症,在休息數天後症狀可恢復,請等候衛生單位通知,但須注意症狀是否惡化。
3. 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繫 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保護自己
1. 若你本身是 COVID-19 重症高風險族群(包括 65 歲以上,免疫力低下或有潛在疾病等),請不要直接照顧確診病患。
2. 照顧過程中,盡量避免與 COVID-19 確診病患直接接觸。確診者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不要離開房間並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
3. 若不得已需共用空間,應開窗確保空氣流通,如需共用衛浴設備,請於浴厠備妥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於每次使用後進行消毒。
4. 禁止訪客。COVID-19 確診者與照顧者均不應和同住者以外的人接觸。
5. 避免與確診者共餐、共用物品。
6. 確診者使用過的餐具應以洗潔劑清洗,清洗時戴手套,並於清洗完畢後進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1. 照顧者若需進入確診病患房間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
2. 確診病患若離開個人房間,或身邊有其他家人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
3. 接觸可能被確診者血液或體液汙染之物品或表面時,另須佩戴手套。
4.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確診者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若確診者仍可自理,可交由確診者清潔其所處的隔離環境。
5. 照顧確診者前後均需執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即使有佩戴手套。
6. 注意經常且正確洗手、避免以手碰觸口、鼻、眼睛等。 健康監測
1. 照顧者本身若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與確診個案於其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曾有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不得外出。
2. 照顧者在照顧期間,亦須注意自己的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 COVID-19 感染相關症狀。
3. 照顧期間結束後,應自最後一次與確診病患接觸日起居家隔離 1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