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Furosemide)

呋塞米的基本概念

呋塞米可用於減少心臟衰竭、高血症、肝臟或腎臟疾病導致的水腫,並可以減輕呼吸短促,手臂、腿部和腹部腫脹等症狀。呋塞米也可以用於治療高血壓(Hypertension),降低血壓有助於預防中風(Stroke)、心臟病發(Heart Disease)和腎臟疾病,除此之外呋塞米是一種利尿劑(Diuretic),可以幫助身體排出過多水份和鹽份。本藥物的其他用途,不在許可的專業標示上,但可能作為處方用途。除非獲得專業醫師許可,否則不應作為以下用途。 如何使用呋塞米

依照醫師指示,呋塞米可以選擇飯前或飯後服用,通常1天1~ 2次。不過應該避免在睡前4小時內服藥以避免夜間頻尿。本藥的劑量會根據您的疾病狀況、年齡、和治療反應而有所不同。兒童劑量也會根據體重而定。為了減少副作用的風險,成人的起始劑量一般來說較低,不過仍勿任意增加劑量或服藥次數。即使感到病情好轉,仍應繼續服藥。

大部分的高血壓患者服藥後並不會感到不適,不過若您正在服用硫糖鋁、消膽胺和考來替泊這些藥物,請和呋塞米的服藥時間間隔至少2小時,因為這些藥物會降低身體吸收呋塞米能力。若您的情況沒有改善,甚至惡化(例如:血壓值居高不下),請盡快告訴您的醫師。 如何保存呋塞米

呋塞米最好儲存於室溫、乾燥、避光處。為了防止藥物損壞,不可將藥物置於浴室或冰箱。不同牌子的呋塞米可能會有不同的儲存方式,因此請務必詳閱藥物說明書以了解如何儲存。而為了安全起見,請將藥物放於兒童、寵物無法觸及之處。除非醫師或藥師有指示,否則不可將呋塞米沖入馬桶或是倒入洗手台。 呋塞米的注意事項與使用禁忌

服用呋塞米前,如果您有以下症狀,請先告訴您的醫師和藥師:

對呋塞米、磺胺類藥物或其他藥物過敏 正在服用高血壓藥物、阿斯匹靈(Aspirin)、皮質類固醇、地高辛(Lanoxin)、吲哚美辛(Indocin)、鋰(Eskalith, Lithobid)、糖尿病藥物、丙磺舒(Benemid)和維生素的處方和非處方藥物。 若您正在服用消膽胺或考來替泊,請在服用呋塞米至1小時後服用。 患有糖尿病、痛風、腎臟或肝臟疾病。 告知醫師您是否懷孕、計劃懷孕或正值哺乳期。服用本藥物時請勿哺乳;而且若您在服用本藥物期間懷孕,請立即打給醫師。 您正計畫要動手術 (包括牙科手術),請告知您的醫師或牙醫您正在服用呋塞米。 避免不必要或長時間的日照,因為服用呋塞米會導致皮膚對陽光敏感;如果有曝曬到陽光的機會,請穿著防曬衣物、太陽眼鏡並塗抹防曬乳。 在懷孕或哺乳時使用呋塞米是否安全

目前尚未有充足的研究顯示呋塞米對孕婦或哺乳中的媽媽具有風險,不過在用藥前請先諮詢醫師,以衡量藥物可能帶來的療效和風險。根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懐孕用藥分級制度,此藥品的分級是 C A級:無風險 B級:輕度風險 C級:中度風險 D級:高度風險 X級:絕對禁止 N級:未知 使用呋塞米的潛在副作用

若您有以下過敏反應,如花粉熱(Pollinosis)、呼吸困難,臉部、唇部、舌頭或喉嚨腫脹,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如果您有下列的嚴重副作用情況,請馬上停藥並且馬上與您的醫師連絡:

耳鳴、聽力喪失 瘙癢、食慾不振、尿色深、黏土色大便、黃疸(皮膚或眼睛發黃) 上腹部劇烈疼痛蔓延至背部、噁心和嘔吐 體重減輕、身體疼痛、麻木 腫脹、體重迅速增加、減少排尿或不排尿 胸痛、咳嗽惡化,伴隨發熱、呼吸困難 皮膚蒼白、瘀傷、異常出血、頭暈、心率加快、注意力不集中 低鉀(意識混亂、心率不整、腿部不適、肌肉無力或跛行感) 低(口腔周圍刺痛、肌肉緊張或收縮、過度反應) 頭痛、重心不穩、呼吸淺弱 嚴重的皮膚反應,例如:發燒、喉嚨痛、面部或舌頭腫脹、眼睛灼熱、皮膚疼痛、紅色或紫色的皮疹(特別是在臉部或上半身)、水泡和脫皮。

輕微的副作用包括: 腹瀉、便祕、胃痛 頭暈、暈眩感 輕度瘙癢或紅疹

副作用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發生的,以上所列不包含所有可能的副作用,若有任何疑慮,請詢問醫師或藥師。 使用呋塞米的潛在交互作用

哪些藥物與呋塞米有潛在交互作用

呋塞米可能會影響到其他藥物並且增加副作用的風險。為了避免藥物交互作用,患者應列出一份清單,詳細記載正在服用的藥物,包括處方藥、非處方藥、草藥…等,然後告知醫師與藥師。為了安全,在沒有醫師的同意下,不可擅自用藥、停藥或改變服藥劑量。若您要服用硫糖鋁藥物(Carafate),請與呋塞米的服用時間間隔至少2小時。如果您正在服用其他處方藥物,請先告知您的醫師或藥師,特別是: 順鉑 (Platinol) 環孢菌素 (Neoral, Gengraf, Sandimmune) 乙基丙烯酸 (Edecrin) 鋰鹽 (Eskalith, Lithobid) 甲氨蝶呤 (Rheumatrex, Trexall) 苯妥英 (Dilantin) 抗生素如阿米卡星 (Amikin)、頭孢地尼 (Omnicef)、頭孢丙烯 (Cefzil)、頭孢呋辛 (Ceftin)、頭孢氨芐 (Keflex)、慶大霉素 (Garamycin)、卡那黴素 (Kantrex)、新黴素 (Mycifradin, Neo Fradin, Neo Tab)、鏈黴素、妥布黴素 (Nebcin, Tobi) 心臟或血壓藥物如胺碘酮 (Cordarone, Pacerone)、貝那普利 (Lotensin)、坎地沙坦 (Atacand)、依普羅沙坦 (Teveten)、依那普利 (Vasotec)、厄貝沙坦 (Avapro, Avalide)、賴諾普利 (Prinivil, Zestril)、氯沙坦 (Cozaar, Hyzaar)、奧美沙坦 (Benicar)、喹那普利 (Accupril)、雷米普利 (Altace)、替米沙坦 (Micardis)、纈沙坦 (Diovan)等 瀉藥 (Metamucil, Magnesia Milk, Colace, Dulcolax, Epsom鹽、番瀉葉等) 水楊酸鹽 (如Aspirin、 Disalcid、 Doan’s Pills、 Dolobid、 Salflex、Tricosal等) 類固醇(培尼皮質醇等)

以上所列的藥物不包含所有可能與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的藥物,在使用本藥之前,如果你正在服用任何處方籤藥物、非處方籤藥物和草藥請先告知您的醫師。 食物或酒精會對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嗎

食物、酒精有可能和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進而改變本藥物的療效並且增加副作用的風險,因此在服藥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什麼食物和酒精會影響療效。 什麼樣的身體狀況會和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

呋塞米可能會因為不同的身體狀況而受影響,嚴重時可能導致身體狀況變糟或改變藥物的作用,因此在服用前請務必讓醫師或藥師了解您的身體狀況,特別是下列症狀: 對磺胺類藥物過敏,例如:磺胺甲噁唑(Azulfidine®),柳氮磺胺吡啶 (Bactrim®)、磺胺異噁唑(Gantrisin®/Septra®) 貧血 膀胱排尿問題 脫水 糖尿病 痛風 聽力問題 高尿酸症 (血液中的尿酸濃度高) 低血鈣症 (血液中的鈣含量低) 次氯酸鹽鹼中毒 (血液中的氯含量低) 低血鉀症 (血液中鉀含量低) 低血鎂症 (血液中鎂含量低) 低血鈉症 (血液中鈉含量低) 低血壓 高血壓 嚴重肝臟疾病 (如:肝硬化) 系統性紅斑狼瘡 耳鳴 排尿困難 (由膀胱排空障礙,前列腺肥大,尿道狹窄引起);這些情況可能會惡化 無尿 (不能排尿) 腎臟問題的低蛋白症 (血液中的蛋白質太低) 顯影劑導致的腎病變;可能導致副作用惡化 嚴重腎病 ;因為身體代謝藥物速度較慢,可能會增加藥物效果。 呋塞米的建議用量

以下資訊不代表醫療意見,服藥前請詢問您的醫師或藥師。

成人用量

腹水症狀患者的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用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至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 / 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 / kg /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 / kg /小時。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至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用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水腫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高血壓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 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非阻塞性少尿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反應藥效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肺水腫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腎衰竭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腎臟移植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至8小時以20至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一次或兩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少尿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至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高鈣血症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口服:每日4次,每次10~40毫克。 靜脈注射:在1~2分鐘內每1~2小時給予20~100毫克。

兒童用量

水腫患者的一般兒童用量

新生兒: 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20%;已經使用1mg/kg,1~2次/天的劑量 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注意:體外膜氧合(ECMO)迴路內的顯著吸收;避免直接進入體內循環;因為使用高劑量後可能需要足夠的時間排尿。

妊娠年齡小於31週 每24小時施予劑量1mg/kg;當劑量大於2mg/kg或劑量為1mg/kg時,相較於每24小時給藥,可以頻繁用藥會累積毒性並且增加風險。

妊娠年齡大於或等於31週 每12至24小時施予劑量1至2mg/kg。 靜脈注射:每小時施打劑量 0.2mg/kg,並在每12至24小時增加0.1mg/kg 直到每小時注射0.4mg/kg。

肺水腫:吸入劑量 1~2 mg/kg,以每單位2 mL 以生理食鹽水稀釋

嬰兒和兒童: 口服:每日2次,每次2毫克;如果無效,可以每6至8小時增加劑量 1~2毫克/千克,不超過6毫克/千克;在大多數情況下,個別劑量或每天一次或兩次的給藥頻率不需超過4 mg/kg。 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每6至12小時1至2mg / kg /劑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05毫克/千克/小時;滴定劑量以達到臨床效果 呋塞米的藥物形式

呋塞米有以下幾種劑型: 溶液,注射:10 mg / mL (2 mL, 4 mL, 10 mL) 溶液,注射(無防腐劑) 10 mg / mL (10 mL) 溶液,口服:8 mg / mL (5 mL, 500 mL),10 mg / mL (60 mL, 120 mL) 片劑,口服:20毫克,40毫克,80毫克 服用過量或有突發狀況

若服用過量或有突發狀況,請立即撥打119或就近急診。 錯過服藥時間

若您忘記服藥,應立刻補充服藥,但若已快到下次服藥時間,就不應該補服,而應繼續按照規定的時間服藥,請勿同時服用兩次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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